喜报!祝贺希吉亚生物、赛桥生物荣获2024年“专精特新”配套政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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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2024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资助计划名单公示。


深圳希吉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赛桥生物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共两家企业上榜获得资助。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发展特征,入围企业由各级逐级审核、评审后推荐,经工信部条件论证、部门会审、专家审核、公示等多个流程,最后给予认定,是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国家重点支持和培育的企业。
希吉亚专注于合成生物学的研发,生产、销售医药及膳食补充剂原料产品,其酶库和生物合成技术覆盖了常规生物催化反应路线。赛桥生物则是一家CGT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CGT行业上游关键制造技术和核心工艺装备的国产化。这两家公司都获得了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内的多项资质荣誉,并在各自领域取得了技术突破和杰出表现,成功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证。
未来,创新中心将持续优化产业服务,做好企业跟踪服务,落实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帮助企业提高研发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实现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高质量发展。



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专精特新认定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1.支持标准

区内合成生物企业初次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初次认定为广东省、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同一企业获更高层级认定的,按更高层级奖励金额进行差额奖励。单个企业各级奖励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2.支持方式及数量

直接奖励,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合成生物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六)截至申报之日,申报单位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

(七)申报单位在上一自然年度或本年度被初次正式授予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三、申报材料

1.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专精特新认定资助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工信部、省级、市级专精特新证书或通知,以及公示名单。

5.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https://qyfwmh.szgm.gov.cn/#/home)在线填报,第2至5项材料上传PDF文件至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1.网络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长期受理。

3.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6楼670室。

4.业务咨询:

电话:0755-88210476

QQ群:1047780452


五、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六、办理流程

区科技主管部门发布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向区科技主管部门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科技主管部门审定——社会公示——区科技主管部门履行拨款程序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协助骗取专项财政资金情形的,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核实后将按照区政府专项资金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光明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光明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已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的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未备案或虚假备案的审计报告,我局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申报区经济发展资金项目,区科技创新局将其列入诚信异常名录,并按照区政府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项目与光明区其他同类别资助项目不重复资助,由申报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政策进行申报;本指南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五)对于符合《光明区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科创〔2022〕25号)规定,在《光明区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科创〔2023〕20号)生效后未完成资助的项目,按原操作规程及申报指南规定受理。